11月13日,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大讲堂第77期在成均苑3幢502会议室顺利举行。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黄其洪老师受邀作“论拉吕埃勒辩证法思想的三大原则”主题讲座。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刘召峰教授主持讲座,学院师生30余人参与活动。
黄其洪老师从“拉吕埃勒的生平简介”“辩证法在西方的流变”以及“拉吕埃勒辩证法思想的三大原则”三个方面展开交流分享。
首先,黄其洪老师对拉吕埃勒生平及其“非哲学”思想进行简要介绍。拉吕埃勒致力于打破传统西方思想对哲学的迷信,将“哲学的科学”定义为“非哲学”,以摆脱哲学决定的结构。拉吕埃勒曾领导非哲学国际组织,大力推动“非哲学”事业发展。他既不是反哲学,也不是原哲学,而是旨在对哲学进行重新改造,寻求实在“元一”。
随后,黄其洪老师深刻揭示了辩证法在西方的流变。他指出,辩证法在西方的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前概念的辩证法、否定性的辩证法和肯定性的辩证法。在深入剖析西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黄其洪老师指出,拉吕埃勒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从第二期向第三期转折的重要人物,其思想意义重大。
最后,黄其洪老师着重解读了拉吕埃勒的辩证法思想。一方面,对拉吕埃勒与黑格尔、马克思等的辩证法思想进行了区分,强调拉吕埃勒的辩证法思想是朝向无限可能性、偶然性、差异性的暂时的知识。另一方面,详细阐释了拉吕埃勒辩证法思想的内在统一性原则、多元对立原则以及单边决定原则。从拉吕埃勒的视角来看,一切都有其合理性,应当以开放的视野看待事物的发展。
交流互动环节,黄其洪老师与现场师生围绕拉吕埃勒及其辩证法思想在现代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创新性超越与进步展开激烈探讨。师生们踊跃发言,会场氛围热烈。
总结环节,刘召峰老师指出,黄其洪老师的分享启发师生在学习过程中把个体思想纳入整体思想史中进行全面考察,为创新全球性问题的思考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图片:张雨萌
文字:张梦萱
审核:慎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