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精神,2017年学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将继续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覆盖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刘同舫 吕有志
副组长: 张 彦 徐晓霞
成 员: 宇正香 杨赟悦 陈姝妤
按学科组织5名副教授(含)以上专业导师组成复试小组。
二、复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2、复试要求:
(1)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其中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2分(听力成绩9分,10分,11分者,如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时,可视为英语成绩上复试线)。
(2)报考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考生,各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报考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单独划线。
(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破格复试的考生。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7年5月5日
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2017年5月5日上午8:00
专业课二笔试和英语口语听力:2017年5月5日上午8:30
专业面试: 2017年5月5日下午13:00
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25室
4、复试准备材料:
复试前请先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校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通知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和校医院网站。
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生院盖章的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两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5)科研成果统计表(近5年内的论文、著作、获奖、课题)
(6)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7)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8)硕士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位论文初稿)
其中(5)至(9)项请自行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5、复试计分方法: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二笔试占复试成绩的25%;
(2)英语口语听力占复试成绩的10%;
(3)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5%(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代表性研究成果(含学位论文)占复试分数的30%。
6、录取原则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2)×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分类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三、申诉受理
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联系人:杨赟悦
受理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15
受理电话:0571-88273165
E-mail:yyyang2017@zju.edu.cn。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