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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求是精神 厚植文化素养——浙江大学“素养”课传播实践成果评选活动通知

编辑:诸葛翀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访问次数: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青年学子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结合校党委书记开学第一课重要讲话精神与“素养”课实践教学目标,课程传播实践专题面向全体选课学生开展实践成果评选活动。活动旨在引导青年以多元创作形式讲好中国故事、浙大故事,以青春视角传递求是青年之声,切实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可感可及的传播作品,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思想文化素养与实践创新能力。

一、评选主题

1.探寻校史荣光,传承求是精神

明年是浙江大学建校130周年,一代代浙大人胸怀家国、砥砺求索,涌现出大批志存高远、功勋卓著的先辈先贤、英雄英烈,留存了丰富珍贵的历史文物与精神印记。同学们可以充分挖掘校史文化资源,围绕校史人物、校史文物、西迁故事和校史事件开展主题创作,阐释校史文化的时代内涵,赓续浙大人的精神血脉。

2.启航求是新程,谱写青春之声

作为大一新生,同学们带着故乡与中学母校的精神文化积淀,怀揣着对校史文化、校训精神的理解来到求是园。过往的成长经历塑造了独属于个体的精神特质,而踏入浙大之后,在求是创新的校园氛围中,必然会生长出新的诠释与感悟。同学们可以结合自身经历,描绘“我”与浙大的故事,书写青年学子与浙大的双向奔赴。

3. 从“会读书”到“会创造”,勇担强国使命

作为浙大学子,既要在专业学习中夯实根基,更要在创新创造中勇立潮头,以真才实学服务强国建设。同学们可以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结合专业所学与社会观察,以青年视角挖掘中华文化的时代价值,以创新表达传播中华文化的精神力量,努力做中华文化的传承者、传播者与创造者,在讲好中国故事的火热实践中,展现新时代浙大学子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文化自觉与使命担当。

二、评选对象

 “素养”课全体学生

三、成果形式

本次传播实践成果评选共设四大类别,具体类型与作品形式如下:

1.文字类:包含散文、诗歌、随笔、小说、剧本、理论文章、评论文章等文字类作品。

2.视听类:包含短视频、微电影、纪实短片、摄影组图、海报设计、AIGC生成影像作品等视觉传播类作品。

3.艺术类:包含书法、绘画、歌曲、舞蹈、小品、脱口秀、雕塑篆刻等艺术类创作作品。

4.创意类:包含桌游、剧本杀、文旅路线、网页游戏等创意设计类作品。

四、创作要求

1.作品须紧扣本次传播实践主题,政治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作者应提交由本人签署的成果原创性声明,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不涉及任何版权纠纷。对于使用AIGC工具辅助创作的作品,须规范标注AIGC使用场景、生成工具名称、生成内容比例及人工修改情况,严禁隐瞒AIGC创作属性。

3.作品形式不限,鼓励创新表达,可单人创作,也可小组合作完成。提交作品需附作者信息(姓名、学号、班级、任课教师)。

五、成果提交

1.请将完整作品根据各任课教师要求提交指定邮箱。

2.截止时间为202611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作品提交。

六、评选展示

1.传播实践成果是课程实践模块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课程组将邀请专家对规范提交的全部作品进行集中评审,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同学统一颁发证书及奖品。

2.本次成果评选的优秀作品将统一汇编、集结成册。同时遴选高质量成果,在浙江大学报、浙江大学官方微信、视频号、人民号等校级融媒平台进行专题展示与推送推广,充分展现浙大学子的思想文化素养与创新精神。作品获校级及以上融媒平台刊发者将获得课程附加分。

3.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出版权,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的权利。所有评选对象须严格遵守本次成果评选规则,如有疑问可咨询任课教师和助教。


 指导单位:

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

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主办单位:浙江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承办单位:浙江大学“素养”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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