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开展考核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查
每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通过报考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复查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复查内容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审查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电子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如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审查在线学籍证明及应届硕士毕业资格保证书。
4.在读博士研究生审查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时间和地点
5月29日上午8:30,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104教室。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要求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专业笔试:5月29日上午9:15,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107教室。
外语笔试:5月29日上午11:00,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107教室。(外语水平不符合要求,申请破格的考生须参加)
外语、专业面试:5月29日下午13:15,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104教室候场。
(二)考核环节和要求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科目: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2)考试时间:90分钟
2.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100分)
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须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6分钟),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科研经历等相关内容。考核小组成员提问。
4.外语申请破格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笔试。
5.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50%+外语水平考察成绩*20%。
谢绝同行人员陪考。
三、拟录取
(一)具体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综合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外语申请破格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表于6月10日前寄送或提交到我院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调档政审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照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申诉咨询
申诉联系人:0571-87073920
申诉联系方式:lmw233@zju.edu.cn
本通知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通知(报考学院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链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6/0522/c28482a3165651/page.htm。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