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日,在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及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浙江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堂开展了一场沉浸式法律思辨课。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雨茗律师受邀走进徐冰娜、王君老师的课堂,以经典 “洞穴奇案” 为切入点,带领同学们探索法律与人性的思辨空间。

这一虚构案例中,五名探险者因山崩被困,食物耗尽且救援需十日以上,其中一人提议抽签牺牲一人以挽救其余四人。江雨茗律师以“若你是法官,会判定行为有罪还是无罪” 引发热议,同学们分歧明显,随后她抛出五大核心争议点:(1)绝境是否能成为“免责理由”?(2)抽签能否让杀人变得公平且合法?(3)洞穴中的约定能否构成洞穴内的法律呢?(4)生存权和生命权哪个更为优先?(5)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该如何区分?

围绕“抽签公平性”,同学们展开深度辩论。有同学认为“同意规则便应愿赌服输”,但江律师引导大家思考:程序正义能否替代实体正义?当程序指向剥夺生命时,是否仍属正义?她强调,生命不可量化、不可比较,这是文明社会的法律底线。随着讨论深入,部分最初主张“无罪”的同学转向“有罪但可减轻处罚”,有同学从康德哲学出发指出 “不应将他人视为生存手段”,也有同学提及人性中的怜悯与保护义务。江律师补充,该案例中法官判词分为有罪、无罪、弃权三类,法律判决需兼顾原则与人性复杂。
案例研讨后,江律师结合电影《第二十条》情节,引申讲解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正当防卫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是危急时牺牲较小法益保护较大法益,但生命法益除外。她鼓励同学们从遵守日常规则做起,培养法治素养,学会用法律思维保护自身权益。

徐冰娜老师在总结时表示,“洞穴奇案” 的经典之处在于无标准答案,“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与持续的思辨”。本次课程打破了法律 “冰冷条文” 的刻板印象,让同学们体会到法治既是 “规则” 也是 “关怀”,既需 “思辨” 更需 “担当”,在观点交锋中播下了法治信仰的种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