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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编辑: 时间:2019年12月24日 访问次数:767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计划》工作方案,浙江大学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促进基层学术自主,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同舫、李小东

组员:张彦、徐晓霞、代玉启、徐珂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咨询及申诉联系人:徐老师

受理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15室

受理电话:0571-88273165

受理邮箱:xukeke@zju.edu.cn

二、材料审核

博士生招生委员将会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并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复试面试小组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直接攻博

1)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笔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专业面试: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4)外语水平考察:采用面试的方式。考查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水平考察

(二)硕博连读

1)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综合面试:复试满分为100分。

(三)普通招考

1)思想道德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招生目录上公布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专业面试:①申请者须进行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40%。

4)外语水平考察: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水平考察

四、录取办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浙江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得录取。申请人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其他

1、本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解释。

2、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研究招生工作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