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我校思修课程班四十余位同学在梁清华老师的带领下前往位于钱潮路的杭州互联网法院参与旁听“侵犯英烈名誉公益诉讼”案件的开庭审理,作为冬学期法治学习的重要校外实践,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9时许,在场旁听人员已基本落座。在简要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宣布“公益诉讼人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瞿某某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两案”合并开庭。令同学诧异的是,法庭内的原被告席空无一人,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分别在检察院办公室与自己家中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参与本次庭审。这给在场对互联网法院所知甚少的部分同学留下了颠覆性的印象,对整个审理过程开始持续的高度关注。

在审判长主持下,案件审理经过了起诉人宣读起诉状、被告宣读答辩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合议庭评议环节,三方发言的全过程都在大屏幕上实时直播。尤其在质证环节,双方事先在互联网法院平台上传的证据信息在法庭屏幕上直接显示,直观具体,且其可信度经过法院的认证,使得整个审理流程耗时不多但十分严谨。互联网法院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在司法改革领域的有益尝试、公益诉讼所捍卫的特定的社会不特定群体利益,都在这座年轻而不失庄严、现代而不乏传统的互联网法院里一同呈现得淋漓尽致。学习英雄精神,捍卫休庭讨论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停止侵权并在具全国影响力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案件审判到此告一段落,但在场的同学纷纷对此展开一系列的讨论与研究。梁清华老师和部分同学接受了浙江卫视等媒体的采访,畅谈参加旁听的感受。“和我之前听过的冗长的传统庭审相比,互联网法院的庭审使我了解这种形式存在的必要性,半小时就结束,特别高效快捷。”张涵同学结合自己的经历说道。高效便捷想必是互联网法院给同学们最直观的印象,可这背后依靠的创新思维、信息互通、制度改革、计算机技术都为在场来自各专业的同学重构了多元的观念认知。
闭庭后互联网法院常务副院长王江桥用严谨而通俗的语言阐述了目前我国对于公益诉讼的实践沿革、法律依据和发展现状,特别详细解释了“不特定社会群体”这一概念。王院长还简要介绍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历程、业务情况,从大家熟悉的“网购”为例指出本院现阶段在司法改革中作出的大胆有益的尝试,以及为构建和谐美好的互联网空间作出的巨大贡献。他还着重强调了本案在今后指导类似案件审判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了本案中的几处小细节引导大家思考,为推动互联网法院的持续发展、公益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建言献策。

感谢梁清华老师的组织策划和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大力支持,使得浙大学子亲临现场以感悟法治威严,以鲜活案例提醒尊重英烈。相信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心中的法制意识得到极大增强,对守法尊法学法用法有了更深的认同感,鼓励浙大学子向这些在纷繁芜杂的世界中明辨理术、探求体用的法律人学习,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为使这个社会朝着更美好的方向前行而不懈努力!
撰稿:社会科学试验班1906 张江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