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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会换届选举会议召开通知

编辑:yujiale 时间:2015年09月29日 访问次数:1869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经院领导协商确定,兹定于2015年10月9日晚(详细地点与时间另行通知)召开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会换届选举会议。大会将选举产生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届研博会成员。现将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并切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研博会成员由6人组成,即主席1名,副主席2名(副主席由硕士生和博士生各1名组成。),另设学术部、文体部、外联部部长各1名。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研博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及产生
1. 研博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坚定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政策;
2. 有较强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3. 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未受过校级、院级处分;
4.候选人将通过自荐和他荐的方式产生,并由选举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及最终确认。
四、 会议代表的产生
1.会议代表,即参加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选举大会的本院研究生。会议代表拥有投票选举权、监督权;并负有依时出席大会,遵守会议程序,严肃认真行使投票权利的义务。
2.已取得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籍,且目前就读于我院的全体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为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当然会议代表。
五、选举方式及程序
1.  全体代表对各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2.  研博会成员候选人向全体代表发表竞选演说,限时5分钟。并简要回答学生代表的提问。提问阶段时间为3分钟,每次提问不超过二十秒,每次回答不超过一分钟。
3. 副主席由2名同学组成,硕士生和博士生各1名,分开选举产生,互相不占名额。
4. 选举工作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会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参加选举的监票、选票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提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5. 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6. 有关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的职位分配,由三方面综合得出,三方面分别为本次研代会选票数排名、本人填报志愿和学院党委面试考核。当候选人出现相同票数时,则对相同票数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若经第二轮投票扔不能确定胜出人选,则由大会筹委会另选办法,并提交大会通过。
六、本选举办法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解释。同时,大会筹委会会有权处理在选举过程中发生的、而本办法未作出具体规定的相关事宜。
 
 

附件: 纳新表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