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学院通知

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yjs 时间:2012年04月28日 访问次数:5515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思政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马建青(88273008);
副组长:张永华(88273006),吕有志(88273007);
 员:洪光(88273165,13605818852)宇正香(88273333);
联系人:洪光(88273165,13605818852
二、复试小组:
学科组织3名(教授)以上专业导师的复试小组。
三、          复试:
1、复试分数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复试分数线:外国语成绩60分(听力成绩9分),业务课成绩60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各门科目成绩均50分。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 201258 上午8:00
复试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25
复试体检请关注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
3、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前请先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请查询研究生院网站。
1)专业课考试占复试成绩的25%
2)外语考试占复试成绩的10%。
3)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5%(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需提交博士研究计划书面材料一式五份)。
4)代表性研究成果(含学位论文)占复试分数的30%
复试时带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近三年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著作、获奖、课题等)的原件、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未完成学位论文的,除提供近三年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学位论文初稿;填写科研成果统计表一式五份(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
4、复试计分方法及录取原则: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2)×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分类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思政部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2428
 
 附:思政部2012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
     赵恩国   陈姝娅   刘腾    陈乐敏   金彬彬   楼艳  
 马红岩   沈燎     许文英   张胜红   段洁琼   石然
 
  附件:思政部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成果统计表
 
 

附件: 13355923864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