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晚,“《资本论》精读会”第六次读书活动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楼107室举办。本次读书活动精读的篇章是《资本论》第一章第四小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由我院刘召峰教授和丁堡骏教授领读,我院研究生及其他院系学生15人参与。
“拜物教”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研究内容也非常丰富。刘老师首先介绍了两位学者在专著中对“商品拜物教”不同的定义。一是胡世祯教授在其著作《读懂马克思的<资本论>》(暨南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中所认为的“商品拜物教是指人们对商品的盲目崇拜”(63页)。刘老师对此观点提出了批判,指出“商品拜物教”不等于“拜商品教”。二是李建平教授在其《<资本论>第一卷辩证法探索》(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中,对“马克思分析商品拜物教的方法探索”的分析(第54页),刘老师肯定了他的观点,即商品拜物教是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分离的结果,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离“具有历史的特征”,认为他的思想具有进步性。
马克思在这一节中分析了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来源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规定的内容,而是来源于商品形式本身。商品的奥秘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刘老师以货币这个特殊的商品为例,指出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并不是它有金银这个自然属性,而是因为它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充当一般等价物,不能把这种社会属性看作是它本身的自然属性就具有的,即“物理关系”不等于“物的关系”。
马克思将宗教世界和商品世界进行类比,以“人脑的产物”(宗教)来解释“人手的产物”(商品)脱离了人,成为独立于人而存在并统治人的东西。刘老师指出,一切类比都有不可比的方面,宗教的神秘性被揭开以后,神就不存在了,但是商品的神秘性质被揭开后,还是存在于现实世界,这是规律的客观性和强制性。刘老师指出,这里存在三个层次,一是商品、货币、资本具有迷惑人的性质;二是现实世界中的人被迷惑,从而产生错误认识;三是人虽然认识到这种迷惑性质,没有错误认识,但也不得不遵守商品世界的规则。这并不是悲观论,刘老师指出,“难道我们只能生活在商品世界里吗?”,按照马克思的理论逻辑,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消灭商品生产方式,使商品消亡,归根到底是要改革社会生产方式,把人从商品拜物教中解放出来。
马克思考察了私人劳动,指出其不是天然就是社会劳动,而是需要通过交换证实自己是社会劳动的一部分。“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刘老师指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物中介了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的物化。
正文第十段,马克思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即“从后思索法”,刘老师指出,这如同立于高山之巅俯瞰山脚之下,马克思是在商品生产最发达的阶段来考察商品生产的,说明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直接决定经济发展理论的成熟程度。
马克思接下来批判了资产阶级把商品生产永恒化的思维方式,他跳出商品生产,来探究非商品生产,考察“孤岛鲁滨逊”、“昏暗的中世纪”、“农村家长制生产”及“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系列非商品生产关系,揭示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丁老师指出,马克思在第31至33条注释中具体批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阶级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即“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以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没有向前追问的地方,马克思继续前进,体现了马克思理论研究的彻底性和科学性。
此外,两位老师还就同学们关注的问题作出了回答。如老师们结合房地产行业泡沫化的现实,指出人对住房的需求不等于人对商品化住房的需求。针对近日蚂蚁集团领导人被证监会约谈等新闻,指出其盈利模式并不能创造实际价值,用信用和数据构建的帝国最终会导致经济泡沫化,“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财富必须被创造才能被占有,且财富的创造不同于财富的转移,如果社会财富不先被创造出来,哪里有进行分配的可能?
此次读书活动,刘老师和丁老师不仅带领同学们领略了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精彩论述,还用该理论来解释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体现出了马克思理论的超前性、科学性以及高屋建瓴的指导性。
文字:马甜甜|新闻中心 梁慧
图片:新闻中心 张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