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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本科生评奖评优2号】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书凝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访问次数:34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附件2)和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院本科生班级内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能力素养评价环节,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班长、团支书开展工作。


一、思想政治素质评价(和后续申请奖学金的思政评价等级相关联)

考评起止时间:202491-2025831

1.建立班级评价小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两名同学代表组成,班主任担任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同时作为班级评奖评优第一负责人。班级评价小组建立截止时间:915日。

2.活动记实考评。“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包括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学院组织的讲座、辅导报告、年级大会等大型集体活动,以及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劳动实践等。班级评价小组对全体同学的活动记实情况进行统计,并汇总所有同学的分数和排名,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3)。

3.班级评议。班级召开班级评议,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的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在全班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操作方式,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将评议排名填入《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3

4.评价结果。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级评议排名×0.35

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入《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3)。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chenshuning@zju.edu.cn纸质版9月1917:30交至成均苑2303办公室。


二、能力素养评价(和后续申请标兵相关联)

1.能力素养评价原则上通过“申报-审核”的方式实施,即学生按照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附件2)申报能力素养加分,将相关获奖表彰证明及其他可供证明的材料上报进行审核认定。未列明事项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商定后予以审核认定。能力素养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础,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

2.班级评价小组对全体同学的能力素养申报情况进行统计,并汇总所有同学的分数和排名,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入《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能力素养汇总表》(附件4)。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请于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chenshuning@zju.edu.cn。纸质版于9月1917:30交至成均苑2303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0571-87075330,chenshuning@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2024年12月修订).pdf

附件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pdf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级记实评议汇总表.xlsx

附件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能力素养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