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大学就业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0—2030年)》(党委发〔2019〕76号)和《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党委发〔2021〕113 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现开放2025年度就业奖励申报申请。
请各位2025届应届毕业生对照文件,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请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导师签字,纸质版及报销凭证于2025年6月18日前交至成均苑2幢303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就业奖励申报+姓名”发送至邮箱xingyu.w@zju.edu.cn。逾期申报视为主动放弃。
联系人:王老师,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奖励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