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生个人申报情况,现将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审核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人:陈老师,87075330,zjumytw@163.com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编辑:陈书凝 时间:2026年10月10日 访问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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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生个人申报情况,现将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审核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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