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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研究生评奖评优1号】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年小结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书凝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访问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 号),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启动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参评学年在校)。

【不含新生,但包含本校硕转博学生;含超出正常修业年限的学生;详见附件4参评资格名单】

【附件4名单内同学若明确放弃参评,若无综合素质评价负面清单行为,评价结果可直接为“合格”,计入学年小结表,汇总表中标注放弃参评】

*超出正常修业年限的同学可参与本次评价,结果用于学年小结表填写,但不具备后续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学业优秀奖助金的资格。

二、评价内容与方式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个模块,各模块采用“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具体依照《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512月修订)》(附件1)执行。

除智库外,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591日—2026831日之间。


三、评价结果

1.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美劳素养三方面的分项评价综合形成。

2. 学制内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思想政治表现作为评价基础,实行“一票否决制”。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 计算方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术(实践)创新能力”×70%+“体美劳素养”×30%

4.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记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毕业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安排

本次综合素质评价及学年小结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以下为预计安排,如学校系统或上级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一)提交申请:914日—916

请各位班长依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512月修订)》(附件1),组织本班同学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量化表中各项加分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至班长处

1. 电子版:汇总表及每项分数的支撑材料电子版由班级统一留档;

2. 纸质版:纸质佐证材料线下核验真实性后返还本人,不长期留存;

3. 课程成绩:如有课程成绩尚未出分,请同学尽快向班长反馈,由班长汇总后报学院,学院将提醒相关开课单位尽快出分;其他分值暂无法确定(如部分评比结果尚未公布)的内容,可先按现有信息填写、随材料一并交上来,后续据实更新。

(二)班级评议小组汇总核验:917日—919

各班班长于917日前建立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班级工作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包括德育导师、班长和若干学生代表(需公示名单),德育导师担任组长。德育导师指导班级工作小组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量化方案》对照相关证明于917—19日进行汇总核验,评价结果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对评分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由德育导师组织讨论并形成处理意见如争议问题无法依据现有条例解决,于919—20日上报学院,由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反馈。

(三)班级互查:921日—923

各班之间开展交叉互查,重点核验加分项目、分值及佐证材料是否准确无误;发现问题的,由相关班级评议小组复核并据实更正。

(四)班级公示与上报:924

评价结果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评价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请班长于924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邮件及压缩包以【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命名,汇总表以【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命名,个人相关佐证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zjumytw@163.com

(五)学院公示:928

 学院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评价结果后,学院在网上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过期一律不再受理。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填写学年小结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后,请各位班长组织同学如实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2026版)》(附件3),双面打印,统一收齐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具体截止时间安排后续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研究生本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评价及公示期间,师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班级评议小组或学院(联系人:陈老师,0571-87075330chenshuning@zju.edu.cn)反映,学院将核查复议。

3. 本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需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具体操作待后续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0571-87075330chenshuning@zju.edu.cn


附件:

1.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pdf

2.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xlsx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2026版).doc

4. 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参评研究生名单.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