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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 “先锋·领航”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编辑:潘颖超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访问次数: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模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学院“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筑牢坚实党建根基,拟在全院开展先锋·领航党建项目创建工作

一、建设目标

持续激发党支部活力,凝聚党员力量,打造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党建项目,突出对全校理论武装工作的贡献度和引领力打造一批党建标杆样板支部

二、申报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下设的20个党支部。

三、申报要求

各支部依托本支部学科特色、优势资源和平台载体,重点围绕理论武装、思政课教学、人才培养、引才育才、有组织科研、集体关怀、社会服务、资源拓展等方面,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党支部项目建设,形成有特色、有实效、可持续的机制,争创党建标杆样板。

四、实施流程

(一)材料申报阶段(2026年6—7月)

各党支部梳理凝练形成申报材料。每个党支部最多可申报1个项目,申报材料需重点呈现项目特色、已有基础、具体方案、预计成效。请于7月30日(周四)前将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含党支部书记签名)按“支部名称+先锋·领航项目申报”格式命名,发到邮箱:mydtzx@163.com。

(二)评审立项阶段(2026年8月)

学院党委组织专项评审,结合申报方案完整性、特色性、可行性,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立项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

(三)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9—2027年6月)

立项支部按照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针对有特色的活动或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凝练、撰写稿件将稿件和照片高清原图打包,按“党支部名称+特色做法”格式命名邮件,并报送至邮箱zjumytwxcb@163.com学院将12月至次年1月开展中期检查。

(四)结项考核阶段(2027年6月)

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各支部提交项目总结、活动台账、新闻成果等材料。学院结合项目开展实效、成果质量、示范作用开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项目支持经费标准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0.8万元,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0.5万元,培育项目支持经费为0.3万元立项后,下拨项目总经费的50%;结项后,下拨项目剩余全部经费。

 

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先锋·领航”项目申报表.docx

 

中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