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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的通知

编辑:陈书凝 时间:2026年06月06日 访问次数:21

各位同学:

为评价2025-2026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便于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将集中于每学年末进行学院内学生社会工作考评,现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各部、各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各班班委、各学生组织与学生社团成员等。个人不需要申报,由各相关负责人组织考评。

二、考评时间

202668日至618日。

三、注意事项

1.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1)党支部书记考核由辅导员、组织员负责,其他党支部支委(包括副书记)考核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2)班长、团支书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其他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长和团支书组织述职并民主评议后,上报班主任、德育导师审核;

3)团委部长由辅导员进行考核,团委各部副部长向部长述职后,由部长打分反馈辅导员;

4)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其他成员考核由学生组织负责人负责;

5)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考核参考对应分管老师意见,由辅导员负责。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此次考评。

3.考评的等级和分值请按照附件中本科生和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社会工作的加分进行填写,优秀比例不超过30%

4.如有任职为半年的情况,请折半加分并在备注栏标明。

5.评分标准:

优秀: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能独立策划并高质量完成至少2项重点任务;

良好: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常规工作;

合格: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存在少量疏漏或滞后;

不合格:未履职或多次严重失职。所有评分须由具体事例支撑,严禁主观臆断。

四、工作要求

各负责人考评结束后需在组织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信息汇总,于618日前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见附件1)对应sheet,发送至邮箱zjumytw@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均命名为“社会工作考核+xx支部/班级/部门/组织”。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x

评分细则: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学生评价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pdf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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