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面向更高使命愿景,引导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在榜样示范引领下进一步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为学院加快建设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作出更大贡献。经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10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党委拟评选表彰:
1.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12名,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党员倾斜;
3.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评选范围为学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考虑到师生支部换届情况,本次院级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原则上不作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优秀教师党务工作者评选原则上需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推荐到校级“两优一先”原则上须满足以下评选条件),重点向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扎实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院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积极谋划和承担战略任务,发挥引领一流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学生党支部在学生集体关怀方面、教师党支部在保障重大任务实施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四个共同体”建设成效显著。
1.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2.扎实推进思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四个以学”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爱党爱国爱校教育。
3.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夯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锻造践行一流的党员先锋队伍,抓实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4.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关怀长效机制和联系服务师生渠道,积极开展师生集体关怀“五项行动”,大力传承和弘扬求是之风,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扎实推进纪律建设。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党内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6.积极引领事业发展。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护航高水平安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突破性创新性做法的典型案例。
7.推荐的党支部成立时间至少满1年且上一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为“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业绩。
3.带头攻坚克难。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在重大任务攻关和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
4.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挑重担、当先锋、打头阵,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大力传承和弘扬求是之风,品行高洁,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6.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政治素质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想信念坚定,筑牢家国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热爱党务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
4.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的“两优一先”按照党内表彰推荐名额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一般不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兼报。具体程序如下: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1名,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标准的党支部自愿申报,不作名额限制。
2.党委组织评选。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产生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名单。
3.评选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4月29日-4月30日,学院党委布置评选工作;
5月1日-5月10日,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同时填写院级推荐表格(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ingchao@zju.edu.cn ,附件1纸质签字版提交至学院综合办301室潘老师处。
5月中旬,学院召开党委会,评选产生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此基础上评选产生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单;
5月中下旬,将学院“两优一先”名单和学校“两优一先”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表彰奖励
学校党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对评选产生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提高党内外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关注度、知晓度、参与度,注重挖掘报道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注重仪式教育、榜样宣传和氛围营造在使命传递中的作用,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加快推进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走在前列结合起来,同庆祝建党105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综合办301室,联系人:潘颖超,联系电话:87078621,电子邮箱:PYingchao@zju.edu.cn
附件:
中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