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5〕28号)《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转专业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各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7日16:00,学生可按要求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中的“学籍管理->转专业申请”功能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报名期间,院(系)接受学生相关咨询。
2. 3月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系)和相关部门在教务系统完成转出审核。
3. 3月10日前,学院(系)和相关部门完成转专业审核、遴选及公示。各学院(系)须做好遴选相关材料存档,院系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4. 3月11日-3月13日,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拟同意录取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5. 转专业成功的同学可参加2026年3月13日(周五下午1:30-5:00)的学籍异动选课。具体以教务处《关于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第三轮选课的通知》为准。
三、特别提醒
1. 除学校另有规定外,学生入学2年内可申请转入有接收容量的所有专业;入学满2年后,学生仅可申请转入其所在学院(系)内有接收容量的专业。跨学院(系)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跨学院(系)转专业。
2. 入学满2年后,确不适应本专业学习且受到退学警告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有接收容量的学院(系)。转出、转入学院(系)应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对结果予以公示。经审核同意接收的学生,原则上应降级修读,且不得再次申请跨学院(系)转专业。
3. 取消关于“不同招生代码间(主代码10335、医药代码19335)进行主修专业确认或转专业时,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目标专业对应招生代码所在生源地的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规定。
4. 学生在提交转专业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我院转专业工作细则,符合专业的转专业基本要求后方可提出相关申请。
5. 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提前批、三位一体、保送生、运动训练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转专业接收容量
年级 | 专业 | 大一寒假 转专业容量 | 大一暑假 转专业容量 | 目前剩余容量 |
202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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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 | / | 1 | |
2023 | / | / | 1 | |
2022 | / | / | 0 |
五、联系方式
潘老师,87073920,PYingchao@zj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