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上交至学院。
根据申请学生本人实际家庭情况,现将学院审核结果与确定补助金额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公示受理地点:紫金港西区成均苑2幢3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71-87075330
全年时段如有其他突发经济困难情况,可同样联系学院申请补助。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