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一届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有关通知,研究生院拟组织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校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评选范围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在岗在编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五年以上指导研究生工作经历且评选期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的“四有”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治学严谨,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带头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诚实守信,善于团结,乐于奉献,为团队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善于与研究生沟通,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成果丰硕:近三年发表有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在发明专利、产品设计等创新成果授权、转化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主持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有完备的科研条件保障研究生培养需求,在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产教融合等方面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近三年至少讲授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且教学效果突出,受学生欢迎;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改革工作,在研究生教材编写、教改研究、精品课程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支持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具有国际化视野,积极带领和资助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
4. 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政治素质高、学术水平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就业质量高。已毕业的研究生职业发展良好,用人单位认可度高。
5. 近三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抽检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等情形或有任何指导失范情况的导师不得参与评选。
四、评选名额
我校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限额为22名,其中,学部推荐限额为3名(学院推荐到学部后竞争评审),学院推荐限额为1名。
五、评选流程
1. 教师自主申报:请于11月4日(周二)17:00前填写附件1、附件2,将电子版材料按“姓名+优秀导师申报”的格式命名邮件,并发送到邮箱:zjumyjxk@126.com,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即可)一式七份交到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成均苑312室)潘老师处。
2.学院评审:根据教师申报材料,学院开展党组织政治审查、申报评审并确定推荐候选人。
3.学部评审:由各学部组织申报评审并推荐候选人,推荐前候选人需完成相关学院(系)党组织政治审查。
4. 学校评审:按照各学部报送情况组织现场答辩,专家组综合考量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采用差额评审机制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审结果排序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六、报送材料
1.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七份);
2.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校级咨询人:温老师、汪老师,电话:88981586。
院级咨询人:潘老师,电话:87073920。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