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已结束)
公示期: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17:00。对本人或他人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学院团委陈老师
电话:0571- 87075330
邮箱:chenshuning@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