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根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学校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三、工作程序
1.10月14日(周二)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申请。具体如下:
(1)线上申请。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成均苑2幢303办公室陈老师处。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10月17日(周五)前,学院完成审核。具体如下:
(1)线上审核。“学生资助-学院”“副书记”角色依次登录ETA平台,在“学生资助”-“资助审核”界面审核(重点审核家庭情况、学习成绩、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内容)。
(2)线下审核。审核纸质申请表内容(重点审核学习成绩、手写签名、与ETA内容是否一致),在院系意见处签字、盖章。
3.10月21日(周二)中午前,学院提交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线上审核完成后,填写《汇总备案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申请表、汇总备案表各一份(均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2楼学生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事务部窗口。
4.待所有院系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后,学工部将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咨询热线:0571-87075330
附件1:
浙江大学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