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资助对象(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认定结果,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国家划拨剩余经费用于提升部分新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的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执行。根据规定,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
三、工作程序
1.10月14日(周二)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申请。具体如下:
(1)线上申请。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助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提交至成均苑2幢303办公室陈老师处。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10月17日(周五)前,学院完成审核。具体如下:
(1)线上审核。“学生资助-学院”“副书记”角色依次登录ETA平台,在“学生资助”-“资助审核”界面审核(重点审核家庭情况、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内容)。
(2)线下审核。审核纸质申请表内容(重点审核手写签名、与ETA内容是否一致),在院系意见处签字、盖章。
3.10月21日(周二)中午前,学院将提交纸质材料(无需提交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线上审核完成后,填写《汇总备案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申请表、汇总备案表各一份(均需签字盖章)报送至紫金港校区剧场B座2楼学生综合服务大厅综合事务部窗口。
4.待所有院系、学园完成审核并提交材料后,学工部将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咨询热线:0571-87075330
附件2: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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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