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评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
(七)成绩要求:无不及格必修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10%至30%(含30%),且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国奖申请者原则上须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一等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和学校的分配要求,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
(二)评选流程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占本单位一等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两两兼得申请。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以“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后打包发送至chenshuning@zju.edu.cn,此项请于2025年10月7日23:59前完成。
申请审批表及全部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原件于2025年10月9日17:00前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成均苑2幢303),逾期不再受理。
2.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审核、初筛后将根据评选要求组织面试,请申请同学事先准备3分钟自我介绍。学院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获评的同学们再到系统上申请,学院将名单上报学校。
3. 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
四、其他
各位同学要统一使用《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1)“实行综合考评排名”统一填“是”;
(2)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必修课门数应相等;
(3)申请理由需认真填写,字数应在150到20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4)推荐理由需结合学生特点,字数应在50到15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5)“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字数应在50到200字之间,且不同学生之间不得雷同;
(6)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7)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得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2.《申请审批表》中提及的每一项荣誉及经历都需附证明材料;《申请审批表》请严格按照说明填写并打印,请注意格式正确、版面美观,表格及相关证明的严谨性及充分性将纳入学院初筛考量,也是评委对申请人的第一印象,请同学们务必注意。
附件:1.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2024年12月修订).pdf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715733030
联系邮箱:chenshuning@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