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公示参评名单内所有同学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 40 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评选以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36%。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学院名额。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1.学业进步标兵,无须个人申请,系统自动生成。学业优秀标兵需自行申请,请注意!
2.其他“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均视为放弃。
申请者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
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日23:59
联系人:陈老师,0571-87075330,chenshuning@zju.edu.cn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2024年12月修订).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