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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魏颖丽 时间:2025年05月17日 访问次数:247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要求提交申请:

 

一、申请审核程序

(一)导师招生资格初次申请

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请登录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进入系统后,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行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导师资格申请。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1. 与上年度一致:若申请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无变更,系统将自动提交本年度申报记录,无需重复操作。

  2. 与上年度不一致:需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审核流程与初次申请一致。

(三)人才办确认资格的教师

通过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绿色通道或人才引进)已确认导师资格但需初次申请招生资格的教师,请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审核程序按年度审核流程执行。

(四)新晋升职称教师

新晋升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导师资格的教师,需登录系统提交申请,按初次申请流程审核。

(五)兼职(任)教授申请

  1. 需先通过所在学院申请统一身份认证,再按初次申请流程操作。

  2. 须指定一名本校博士生导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并将聘书、聘任协议书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六)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均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浙大城市学院联系人:葛灵燕,联系电话:88281095,邮箱:gely@hzcu.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人:胡川娜,联系电话:0574-88229175,邮箱:nana.hu@nbt.edu.cn


二、申请时间安排

1. 即日起523日(周五)17:00: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导师资格审核实施办法》详见附件5);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

系统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系统导出《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一份打印并签字;

导出的《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电子版、《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0525102@zju.edu.cn;

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2112号)要求,《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至成均苑2312办公室523日前); 根据《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浙大发〔202110号)的要求,初次申请硕导招生资格的教师,需提交《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成均苑2312办公室523日前)。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书面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五年的时间范围20206月至20255月。

 

三、重要注意事项

1.  新增学科申请:

在原有学科导师资格基础上,新增或更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导师资格的,均按初次申请程序办理。

2.  系统数据维护:

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将直接采用系统数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特别是带*号的必填字段),信息不全将无法保存和归档。

3.  系统操作指引:

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以保证系统稳定性

忘记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找回,或联系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

 

附件:

1. 附件1 操作手册- 导师角色.pdf

2. 附件2 操作手册- 校外导师获取统一身份认证.pdf

3. 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xls

4. 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xls

5.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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