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需要新申请资助对象的同学请,参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认定流程进行申请认定。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一)学生确认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学生信息”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学院303办公室,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 3月2日前,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 3月7日前,各班级联系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评议,将申请表交至学院;
3. 3月14日前,学院将审核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ingyu.w@zj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2024-2025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新申请的同学备注为“新申请”,放弃资格的同学备注为“申请放弃”)。
2.纸质材料:①新申请认定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份);②调整等级的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1份)及《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份);③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1份)。
联系人:王老师,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附件2: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