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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访问次数:72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4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需要新申请资助对象的同学请,参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认定流程进行申请认定。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一)学生确认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学生信息”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学院303办公室,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 32日前,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2. 37日前,各班级联系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评议,将申请表交至学院;

3. 314日前,学院将审核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ingyu.w@zj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2024-2025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新申请的同学备注为“新申请”,放弃资格的同学备注为“申请放弃”)。

2.纸质材料:新申请认定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②调整等级的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1份)及《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③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1份)。


联系人:王老师,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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