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网 英文网 中特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重点提示

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访问次数:3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围绕建设卓越人才培养和汇聚的战略基地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名额与奖励

院级“五好”导学团队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获奖团队1个;另评选产生院级“五好”导学团队(青年教师组)1个,原则上主导师年龄不大于45岁;获奖团队各奖励建设经费5000元。

四、评选条件

1.导学团队主导师应为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全职导师;学生应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导学团队导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3.导学团队导师组成员应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带领学生围绕世界科技前沿、国家战略需求、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构、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并有突出贡献。

4.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构建、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形成一定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方面的育人成效显著。

6.导学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五、评选流程

1.请各研究所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候选团队的提名推荐工作。候选导学团队提名以所在研究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个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党支部推荐两类导学团队1。导学团队也可通过团队自荐报名参评。

2.请研究生党支部于213前提交推荐名单,教工党支部、自荐导学团队于213日前提交《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推荐表》(附件),提交邮箱为xingyu.w@zju.edu.cn,命名方式为“XXX团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纸质版交至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0571-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pdf

附件3: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推荐表.docx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