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面向2035:浙江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文件精神,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决定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建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本院学生比例不低于60%,鼓励团队成员专业背景多元化。每位成员仅能参与1项课题。
3.项目应由负责人的导师指导,同一导师每年度指导申报学生不超过2人。
二、项目类别
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总项目数15项左右。
三、项目选题
项目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范围内选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一般项目: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成果发表时,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含导师),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4.论文署名单位须为“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并标明受“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资助。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项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期结项(最多延长半年),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结项一次;一般研究项目不延期结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请申报同学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需递交项目申报需递交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含签名)递交至青马会冉莹处,电子版发送至2877165593@qq.com,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度马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申请人姓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中午12:00,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产生拟资助项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资助。
六、经费资助与监督检查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研究成果突出者在结项后由学院额外追加奖励。立项后,重点项目给予0.6万元启动经费,一般项目给予0.3万元启动经费;结题后,重点项目给予0.4万元经费,一般项目给予0.2万元经费。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项之后分阶段划拨至项目负责人校园财务管理平台。负责人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但需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高效。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购买、调研交通、材料印刷等。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学院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4.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项和验收,检查不合格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停止资助,予以通报。在立项、结项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资助款项,并给予通报批评。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批:
(1)变更项目负责人;
(2)改变项目名称;
(3)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4)项目完成时间延期;
(5)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撤销项目:
(1)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
(2)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3)剽窃他人成果;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申请延期半年后仍未完成研究任务;
(5)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七、其他
1.浙江大学学生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2.联系人:冉 莹
联系电话:18325296619
联系邮箱:2877165593@qq.com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立项申报书.docx
2024年12月9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