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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本科生评奖评优11号】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访问次数:171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遵照学校分配的外设奖学金名额,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及各类外设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2024学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一)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2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二)金融港湾奖学金(4000元,2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说明: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于11412:00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并填写申请表单和申请理由(请务必认真填写,无需上传任何附件,如发现系统中政治面貌等信息有误,请先在ETA中维护修改后再进行申请)即可“提交申请”。相关评选安排及结果请关注后续通知。

省政府奖学金与外设奖学金可同时申报。各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0571-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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