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确保全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青春篇章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总支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团支部应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团支部需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参与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申报截止日期为11日12日,请各团支部将《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ijialin0608@163.com(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表交至成均苑303办公室。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4.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全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三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的时代要求,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最广泛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磅礴青春力量。
5.持续开展理论学习行动。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重要节点,10-11月集中开展“青春向党强国有我”主题团日活动,结合学校使命愿景和育人目标,激发团员青年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强国提供思想源动力。(另行通知)
二、活动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动员。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规划,结合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本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以团支部为主体,加强过程指导。各团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3.及时总结凝练,加强宣传推广。各团支部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总结宣传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0571-87075330
附件3.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