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平台优势,积极培养优秀团学骨干,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我院团总支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院团总支兼职副书记(学生),2人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6.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三、选拔任用程序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附件1),于10月12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ingyu.w@zju.edu.cn,邮件主题“挂职团总支副书记申报+姓名+学号”。纸质版于10月14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2.学院团总支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相应选拔并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团总支将拟任用名单上报至校团委,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四、培养工作
1.学院高度重视学生骨干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实践锻炼期原则上为一年。在实践锻炼期满后将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实践锻炼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