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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实践锻炼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访问次数:428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平台优势,积极培养优秀团学骨干,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我院团总支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学院团总支兼职副书记(学生),2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6.有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优先。

 三、选拔任用程序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附件1),于10122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ingyu.w@zju.edu.cn,邮件主题“挂职团总支副书记申报+姓名+学号”。纸质版1014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2.学院团总支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相应选拔并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团总支将拟任用名单上报至校团委,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四、培养工作

 1.学院高度重视学生骨干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实践锻炼期原则上为一年。在实践锻炼期满后将对其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2.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实践锻炼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大学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doc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075330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