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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邵蓝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访问次数:398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3级普博生、2022级直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博士生中期考核由课程考试成绩、研究能力评估和经典文献考核三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含博士生全部已修的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至少三门课),取平均分,占综合考核成绩的20%;研究能力评估含研究进展、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学术交流五项内容,占综合考核成绩的20%;经典文献考核主要考察博士生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掌握情况(目录请见附件2),占综合考核成绩的60%

博士生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以集中陈述的形式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8分钟)PPT汇报内容包含研究进展、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学术交流等内容,考核小组成员提问。

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博士生,其课程考试成绩、研究能力评估成绩与经典文献考核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每位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只参加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第一次考核半年后进行)。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予以淘汰或转为硕士生(其中直接攻博研究生转硕士生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请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填写汇总《中期考核学业成绩与科研业绩统计表》(附件3)于926日(周四)中午1200发送至邮箱:r294382767@163.com博士生个人完成个人小结表(1000字以上),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下载中期考核表。在中期考核当日将中期考核表(一式一份)、个人小结(一式四份)、相关科研成果(一式四份)一并交给答辩秘书。导师、学科、学院(系)审核后,由系统导出考核结果。

三、中期考核的完成时间

将于108日—11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将按学院(系)审核通过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系统导出名单。

四、中期考核材料的归档

将通过中期考核博士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系统导出、签字盖章后,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五、科研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

对于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请各导师上调其科研助学金发放标准(自9月份计起),学院将跟进科研助学金发放计划的调整和落实。科研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参照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246号执行。

六、分流/退出学生的学籍处理

学院将把本次中期考核分流/退出学生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和“中期考核汇总表”一起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

七、“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但可以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附件1: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doc

附件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新生加油站”阅读书(篇)目(2023版).doc

附件3:2024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学业成绩与科研业绩统计表.xlsx.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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