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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潘颖超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访问次数:175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审核程序

(一)导师招生资格初次申请。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系统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报,由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次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入口为“浙大服务平台”-“填表中心”-“导师资格审核”),并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

(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注意变化】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本年度相应申报记录由系统自动提交,无需导师登录提交。学院(系)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初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四)新晋升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五)兼职(任)教授需要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然后按照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流程进行操作。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每年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上传。

(六)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浙大城市学院联系人:高泽明,联系电话:88280399,邮箱:gaozm@hzcu.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人:胡川娜,联系电话:17855846846,邮箱:nana.hu@nbt.edu.cn

 

二、申请审核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530: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导师资格审核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

系统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系统导出《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一份打印并签字;

《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ingchao@zju.edu.cn;

将纸质版《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一式一份连同申请书面证明材料交到学院312办公室潘颖超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书面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如论文复印件、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近五年的时间范围为20196月至20245月。

2.68日前,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

3.622日前: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

4.7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审核工作。

 

三、其他事项

1. 各学院(系)、各学部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2112号)的要求,《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紫金港校区基础图书馆401-2干部人事档案室。根据《浙江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浙大发〔202110号)的要求,初次申请硕导招生资格的教师,《硕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需由学部统一交至档案馆。如有教师在获得原有学科导师资格基础上,新增或更换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导师资格,也算作初次申请。

2. 因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3. 教师若忘记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页面上的“忘记登录密码”进行找回(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

4. 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相关学科所在的学院(系)进行申报。

5. 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附件1: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办法.pdf

附件2: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3: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4:操作手册- 导师角色.pdf

附件5: 操作手册- 校外导师获取统一身份认证.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科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