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挖掘在引领带动学生践行一流使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党支部、党员和党员骨干,进一步强化榜样示范,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各院级党组织下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学生。
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每个党支部对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各1人;优秀学生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自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支部保障一流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强,积极推进党建与学生成长成才深度融合,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上发挥了示范作用,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上取得实效。近两年,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2.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服务强国战略、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建功立业等方面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取得实效;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近两年,所在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22日-5月3日: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名单。填写《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于5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xingyu.w@zju.edu.cn,纸质版于5月6日前交至学院303办公室王老师处。
2.5月6日:组织推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互相评议等方式基础上评选产生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拟表彰名单。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校级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1个)、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1名)推荐名单。
3.5月7日-5月9日:院内公示。学院党委对院级拟表彰名单和校级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校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党委有关部门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老师,0571-87075330,xingyu.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