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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本科生】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兴华奖学金”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访问次数:345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拼搏奋斗,立志成才,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国家的栋梁,特以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基金设立“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以下简称“兴华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我院在读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兴华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实施办法》,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分别填写对应年级《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申请表》,经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院网公示后,将评定结果和奖励名单报送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和捐赠单位(个人)备案。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3124日下午17:0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交至成均苑2303办公室王老师处;电子版个人申请表以“兴华奖学金+姓名”命名,班级统一打包以“兴华奖学金+班级”命名发送到邮箱:xingyu.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实施办法.pdf

附件2:【2023级本科生】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级本科生】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兴华奖学金”申请表.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