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学院团总支决定于近期启动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工作。请各团支部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有关要求,严格履行“推优”程序,规范开展“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团龄超过一年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3个月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5.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推优”工作要求
1.“推优”名额:
每班推优比例均为团支部团员数的30%。
2.“推优”程序:
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程序要求,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优,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不得以QQ、微信投票替代。请各团支部将到会情况、投票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
3.“推优”材料:
(1)被推荐对象需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上1000字个人事迹一份(填写格式参考附件3)。
(2)各团支部填写《浙江大学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4),需根据民主投票结果进行排序。
(3)各团支部将附件2、4压缩在一个文件包内,以“××团支部推优材料”为邮件名,于11月3日前发送至xingyu.w@zju.edu.cn,同时将纸质版附件2及个人事迹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0571-87075330
附件4: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