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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团总支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编辑:王星雨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访问次数:40

各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总支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团支部应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团支部需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参与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申报截止日期为1113,请各团支部将《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xingyu.w@zju.edu.cn(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表交至学院303办公室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4.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团支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目标任务

202310月至20241月,各团支部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完成“4+1”任务:按照“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等四个主题,分别开展1次专题理论学习;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20241月底前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2)主要安排

专题1:思想旗帜。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重点围绕“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等开展学习研讨,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专题2:坚强核心。学习感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专题3:强国复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学习了解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专题4:挺膺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希望和重要要求,激发强国有我的青春激情,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

各团支部应依次进行各专题的学习,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每个专题学习期间,团员应在支部专题学习会前结合选定的重点学习篇目,通过通读精读等方式自学。支部专题学习会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围绕专题开展研讨辨析、座谈交流,并在会后按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

5.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三、活动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动员。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规划,结合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本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以团支部为主体,加强过程指导。各团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3.及时总结凝练,加强宣传推广。各团支部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联系人:王老师 0571-87075330 xingyu.w@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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