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开展了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潘老师,87073920,邮箱:PYingchao@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编辑:潘颖超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访问次数:235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开展了2023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潘老师,87073920,邮箱:PYingchao@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版权所有 © 2015-2020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文科组团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编:310058 电话:0571-87078621 访问量: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