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本人申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单公示如下:
南都二等奖学金:杨韵韵(2020级博士生)
南都三等奖学金:俞 薇(2021级硕士生)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8日-11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受理地点:马克思主义学院312室,电话:87075330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