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网 英文网 中特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重点提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

编辑:潘颖超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访问次数:389

2022马克思主义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由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 号)中条款修改补充的通知》(浙大本发〔2021〕21 号)和“2022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执行。

一、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

   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思政工作党委副书记

   员:本科专业负责人、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科秘书

二、招生专业类别、专业容量

专业

2022级 基本容量
(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类内容量)

扩容量(专业扩容率为10%)

专业可接收总容量

基本容量

(提前批)

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类内、跨类)

大一寒假转专业容量

大一暑假转专业容量

马克思主义理论

25

1

1

1

28

注:各阶段如有未用完的容量,可累积到下一阶段容量中用于学生申请。

三、主修专业确认方案

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提前批等),无需参加主修专业确认环节,由教务处通过“本科生信息服务平台”直接导入名单。

()第二轮确认可同时接收类内或跨类学生

1.第二轮确认按学生志愿进行确认,学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对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十四个省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生源地学生跨类确认应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高分转低分。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针对学生的申请组织遴选采用笔试、面试及相应成绩要求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接收有明确专业志向、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学生。专业遴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接收。综合成绩=高考相对成绩×50%+复试成绩×50%

3.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含三位一体学生、保送生、国防生、民族班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第二轮确认后,专业可接收容量的剩余部分全部纳入转专业容量操作。

高考相对成绩计算方法

学生高考成绩(文/理)

高考相对成绩=—————————————————×100

生源地省市的(文/理)最高高考成绩

说明:不分文理的新高考省份以专业组或专业为统计单元。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程序

报名时间:11月23日10:00-26日15:00

专业遴选、公示时间:11月26日-12月3日16:00

学校公示时间:12月3日-12月10日

1.学生本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教务信息系统递交申请;

2.申请人数大于规定容量的专业组织学生面试进行遴选;

3.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审核;

4.确认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5.确认结果报学校审核。

转专业及其他要求

已确认专业的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学生需按时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 上提交一个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11:00-2月17日16:00

学生所在院系和相关部门审核时间:2月17日—2月20日

转入专业遴选审核及学院公示时间:2月21日—2月28日

学校公示时间:春学期第二周至第三周

接收转专业的前置条件

申请学生(不含留学生)需同时满足转专业前置要求方可参加遴选,经遴选考核通过后,方能转入申请专业。跨校级代码确认视同转专业,学生跨校级代码确认后不得转专业。

1.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每长学期有效学分不低于20学分,即大一寒假申请转专业不低于20学分,大一暑假申请转专业不低于40学分,以此类推;

2.数学类课程的平均绩点不低于3.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3.5

3.已修外语类课程成绩合格且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少于5学分。

转专业选拔方案

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学生在不同招生代码间行主修专业确认或转专业时,须满足高考分数达到同年目标专业对应

招生代码所在生源地的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

学生申请转入有余量的专业时(转专业),专业通过复试(笔试专业面谈等)方式对学生进行遴选,复试(笔试、专业面谈等)成绩占5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50%,两者相加为学生的综合成绩。笔试、专业面试内容为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知识及综合素养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50%+复试成绩×50%

五、说明

(一)在确定主修专业确认接收名单时,若容量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高考相对成绩高者优先;高考相对成绩再相同时,则高考语文成绩高者优先;高考语文成绩再相同时,则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高考英语成绩再相同时,则由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确定。

(二)在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时,若容量最后一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高者优先;若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再相同,则以总学分高者优先;若总学分再相同,则由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

(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四)总学分、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高考成绩、高考生源所在地以教务系统中导出的数据为准。

(五)竺可桢学院学生、民族班学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以及正常服兵役返校的学生在确认主修专业和转专业时,可不受专业接收容量和转专业容量限制,但应通过我院组织的遴选和审核。

(六)在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提前批、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强基计划、三位一体、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等),按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本细则适用于浙江大学2022级本科生。本细则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与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7073920  邮箱:PYingchao@zju.edu.cn

本细则如与学校通知有异,以学校通知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