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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暨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何舫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访问次数:148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浙江省“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暨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2112月,检视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

二、重点内容

(一)对照《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号)要求,逐项对照、逐项自查,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二)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聚焦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情况,进行检视、总结、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支部自查

1.各党支部按照“七个有力”标准和《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号)要求,填写《2021年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查表》(附件1)。

2.围绕“党建业务互融互促,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主题,填写《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附件2)并撰写支部工作案例1篇(格式及范文见附件3)。

20211218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与纸质签字版以及附件3电子版报学院党委,同时将《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三会一课”考勤表》等其他支部台账一并上交。

(二)支部互查

各党支部指派支部书记或支委对其他支部台账进行互查。互查人员请于20211220日至1223日期间前往学院301室领取《基层党支部建设互查表》,于党员之家208室进行互查工作,结束后在表格落款处签名并及时交至301室。

(三)现场测评

拟定于20211224日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各支部书记结合基层党支部“七个有力”建设要求,重点突出党支部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情况,进行述职汇报。由学院党委委员、专(兼)职组织员、各支部党员及群众进行测评打分。(每支部除支部书记参加外,还另需2人到会参加现场测评,原则上1名党员、1名群众,如无群众也可派党员参加。)

(四)综合评定

各支部“对标争先”考核的最终分数由支部互查分(占比40%)、现场测评分(占比60%)构成。(备注:支部互查分、现场测评分取其他各支部打分的平均分)。根据学校文件评定标准,得出各支部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后进等级。考核结果经学院网站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学校检查

20223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党支部进行抽查。检查组按要求将检查情况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六)结果应用

检查工作完成后,学院将总结质量提升月情况,向学校党委作专题汇报,总结建设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找准问题困难,促进整改提升。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作为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何舫,办公地址:紫金港校区西区文科组团马院301室,联系电话:0571-87078621,电子邮箱:hefang1706@zj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自查表.docx

附件2-1:2021年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教职工党支部).xlsx

附件2-2:2021年基层党支部党建业务互融互促自查表(学生党支部).xlsx

附件3:2021年基层党支部工作案例(格式及范文).docx



中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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