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开展了2020级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潘老师,87073920,邮箱:PYingchao@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编辑:潘颖超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274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开展了2020级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受理。联系人:潘老师,87073920,邮箱:PYingchao@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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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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