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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通知

编辑:陈姝妤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访问次数:122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申报资格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附件1)以及《浙江大学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点击查看)等规定执行。

(二)2021年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已公布(附件2);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提交申报信息;

2.将系统生成的各系列《申报表》(送审版)及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思政课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教育教学办公室、科研办公室等进行相关业绩审核,再交人事办公室审核;

以上请务必于92317:30前完成。

申报人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应根据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组织评审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流程请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联系人:陈姝妤

联系电话:87075320      E-mailchenshuyu@zju.edu.cn

 

附件 1.http://www.spa.zj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pdf.gif《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pdf

     2.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pdf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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