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20〕5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反映。
联系人:陈姝妤
联系电话:87075320
联系邮箱:chenshuyu@zju.edu.cn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