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规定》(党委发〔2017〕60 号)和《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浙大发人〔2019〕5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所在教研中心审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拟同意将张彦校外兼职申请报学校审批,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教师姓名 | 拟兼职单位 | 拟兼职职务 | 拟兼职期限 |
张彦 | 浙江省青年高层次人才协会 | 理事 | 2020-05-27至2025-05-31 |
公示期自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13室)
联系电话:88273325
E-mail:chenshuyu@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