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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刘振营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编辑:何舫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访问次数:105

支部委员会研究,学院党委预审同意,将刘振营等2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振营,男,汉族,199334日生,籍贯河北邯郸,现有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现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18级博士研究生。201594日申请入党,2015103日列为积极分子,20191025列为发展对象,已于20196月参加浙江大学党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培养联系人为施冠男、郑玥。

韩伟,女,汉族,199322日生,籍贯内蒙古通辽,现有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现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591日申请入党,2015915日列为积极分子,20191025日列为发展对象,已于201910月参加浙江大学党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培养联系人为程丙、王丽霞。

 

公示时间为20191125日至20191129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公示受理部门: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综合办公室1011

联系电话:88273271

EMAIL:hefang1706@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