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网 英文网 中特中心
当前位置 : 首页  其他  重点提示

关于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2018年度项目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49

  为加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院决定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现将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全日制1—2年级博士生、1年级硕士生;

    2.建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本院学生比例在60%以上,鼓励团队成员专业背景多元、发挥学科交叉优势;

3.每人可参与项目不得超过1项;

4.项目应有1-2名本院指导教师,同一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二、项目类别

本次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总项目数10项左右。

    三、项目选题

    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范围内自主选题。

   四、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一般项目: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成果发表时,作者须为项目组成员(含导师),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4.论文署名单位为“浙江大学”,标明受“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资助。

    5.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重点项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项的,经申请批准后可延期结项(最多延长半年),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结项一次;一般研究项目不延期结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请申报同学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需递交纸质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递交至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myqm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2018年度马院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申请人姓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答辩,产生拟资助项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资助。

    六、经费资助与监督检查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支持为0.5万元,研究成果突出者可在结项后额外给予奖励。立项后,重点项目给予0.3万元启动经费,一般项目给予0.2万元启动经费;中期考核合格,重点项目给予0.2万元经费,一般项目给予0.1万元经费;结题后,重点项目给予0.5万元经费,一般项目给予0.2万元经费。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项之后分阶段划拨到项目负责人校园财务管理平台,负责人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但需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高效。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购买、调研交通、材料印刷等。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学院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

4.学院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项验收,检查不合格或无明显进展的项目,将停止资助,予以通报。在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项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追回资助款项,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其他

1.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配合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

何宛怿 手机:18643580866 邮箱:986766910@qq.com

李文君 手机:17826828019 邮箱:1257959179@qq.com

附件1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支持计划”立项申报书.doc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