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现开展2017-2018学年校院级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4.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担任团内职务,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
三、评选要求
1.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不记名投票,民主推荐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以党支部为单位的民主评议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党支部书记自行通知。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推荐院级优秀团员1名,院级优秀团干部1名。
2.组织评比。学院党委学生工作组召开评比会,产生校院两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
评选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4月14日-18日,党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评选推荐名单(优秀团员1名、优秀团干部1名),上报学院团委;
4月19日,学院党委学生工作组评比,评选出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报党委批准;
4月19日-24日,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公示;
4月24日,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格,上报校团委。
中共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团总支
2018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