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确定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现行宪法的施行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部要求各地高校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应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为响应教育部号召,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4日中午,也是杭州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思政部基础课教研中心、公民教育与法治建设研究所联合经济学院在紫金港紫金文化广场举办“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生活”——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咨询活动。基础课教研中心马建青、王东莉、封丽萍、梁清华老师和兼职教师卢军霞、项淑芳老师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师生参加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国家宪法日?”很多师生看到宣传条幅纷纷驻足凝视,一脸不解。一个学生停下来探身向老师询问:“宪法日是干什么的?”这次宣传活动让浙大的师生知道了“宪法日”,更好地理解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就是要从文本走入生活,从高高的庙堂进入民间;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是让人人都了解宪法,进而维护宪法,尊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公众的宪法意识远不是一次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活动所能完成的。基础课教研中心老师们表示,要让这样的纪念活动形成常规的建制,每年都搞,让更多的人能从中受益,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


基础课教研中心举办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4年12月08日 访问次数:3726
